各有关单位:
根据《j9九游会关于加强学生临床实习经费和研究生业务费拨款管理的通知》[闽医大(2003)文217号]精神,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科研经费(简称“业务费”)的管理,方便研究生及其导师对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现对研究生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1、博士研究生业务费(含毕业论文答辩费)每生共11000元,第一学年的业务费于第一学期的12月15日前下拨指标4000元;第二学年的业务费于第二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4000元;第三学年的业务费于第四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3000元。
2、硕士研究生业务费(含毕业论文答辩费)每生共6000元,第二学年的业务费于第二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3000元;第三学年的业务费于第四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3000元。
3、校本部首次招生的导师,于第二学年九月份到研究生处领取研究生教学、科研经费支票,登记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情况。
4、研究生业务费只能用于研究生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不得挪作它用;由研究生导师实行“一支笔”审批,并遵循其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直接管理使用。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j9九游会研究生处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修订
根据《j9九游会关于加强学生临床实习经费和研究生业务费拨款管理的通知》[闽医大(2003)文217号]精神,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科研经费(简称“业务费”)的管理,方便研究生及其导师对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现对研究生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1、博士研究生业务费(含毕业论文答辩费)每生共11000元,第一学年的业务费于第一学期的12月15日前下拨指标4000元;第二学年的业务费于第二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4000元;第三学年的业务费于第四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3000元。
2、硕士研究生业务费(含毕业论文答辩费)每生共6000元,第二学年的业务费于第二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3000元;第三学年的业务费于第四学期的6月30日前下拨指标3000元。
3、校本部首次招生的导师,于第二学年九月份到研究生处领取研究生教学、科研经费支票,登记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情况。
4、研究生业务费只能用于研究生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不得挪作它用;由研究生导师实行“一支笔”审批,并遵循其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直接管理使用。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j9九游会研究生处
二00三年八月十八日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