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华学习一学年及以上者,须进行年度奖学金评审。请我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根据要求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见附件),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评审表交到海外教育学院陈斌老师处(海外楼304室)。未按时递交评审表的留学生,不能进行年度奖学金评审,留学生将自动放弃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附件: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海外教育学院
20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