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临床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调动临床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批在教研室建设、团队合作、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研究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临床教研室。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各临床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中,当学年承担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教学理论课教学任务的临床教研室。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名额一般不超过课程总门数的30%。
第二条 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有一支由德才兼备、框架完整、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临床教学团队。教研室主任起模范带头作用,教研室成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
二、认真落实和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切实抓好教学过程的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稳定运行,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三、能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工作。关注本学科新进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临床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切实开展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教研室成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整体优良(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及教学档案评价3 个方面),评价结果以教务处认定为准。
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有教研室成员获得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或主编的教材获评“本科优秀特色教材”的,优先考虑。
六、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积极参与学部组织的“本科生导师、班主任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等工作。
七、加强教师教风及学风建设,严格执行师德考评“一票否决”。凡临床教研室成员中出现高校教师师德“一票否决”10种情形、j9九游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等情形,以及教研室成员中当学年内发生教学事故被通报等情形的,取消该临床教研室当学年评选资格。
第三条 评选工作流程
一、推荐与自荐。采取课程负责人提名和临床教研室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各课程负责人(即主任联席会召集人)根据本课程临床教研室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个临床教研室。
二、评选与审核。由临床医学部组织各课程负责人、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等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推荐投票。候选名单由临床医学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呈报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最终入选名单。
三、公示与表彰。优秀临床教研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临床医学部给予表彰。
